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我校的放假安排,现将2012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及有关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放假时间
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2日至4月4日,共3天。4月4日(星期三)晚七点收假。班主任到班做好收假相关工作。
二、各系(部)在放假前要召开班主任会议,布置放假相关事宜,特别要强调学生放假安全教育,确保放平安过节。
三、注意事项:
(一)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1、学校4月1日下午放假后,离校学生必须及时返家,在返家、返校途中注意人身财物安全,选择乘坐车况好、安全性能高的车辆,注意交通安全。
2、清明节期间所有学生严禁进行以下活动,违者后果自负:
①攀岩、探险、游泳等危险性活动。
②吸烟、酗酒和参与赌博。
③进入营业性网吧、录像厅、歌舞厅。
④在校外租房,不假校外住宿。
⑤携带、藏匿管制刀具和违禁书刊。
⑥参与打架、斗殴、偷盗、抢劫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班主任老师要监督学生认真填写《周末离校登记表》、《周末留校登记表》,收假当晚要填好《学生出勤报告单》交教学部党支部书记处。
(三)放假前班主任要安排学生搞好教室、寝室、公共区的卫生,学生处将组织专人检查。
(四)清明节假期留校学生必须每晚20:00返回学生宿舍,不得在校外逗留、闲逛。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