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2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26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周四)至3日(周六)放假调休,共3天。1月4日(周日)上班。
二、春节:2月15日(农历腊月二十八、周日)至23日(农历正月初七、周一)放假调休,共9天。2月14日(周六)、2月28日(周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4日(周六)至6日(周一)放假,共3天。
四、劳动节:5月1日(周五)至5日(周二)放假调休,共5天。5月9日(周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19日(周五)至21日(周日)放假,共3天。
六、中秋节:9月25日(周五)至27日(周日)放假,共3天。
七、国庆节:10月1日(周四)至7日(周三)放假调休,共7天。9月20日(周日)、10月10日(周六)上班。
鼓励单位和个人结合落实带薪年休假等制度,实际形成较长假期,推动错峰出行。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26年起,工资扣款是按21.75天,还是20.67天?
制度工作时间这样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3天(法定节假日)=248天
季工作日:248天÷4季=62天/季
月工作日:248天÷12月=20.67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3天法定节假日。
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20.67天和21.75天有什么区别?
很多人对20.67天和21.75天分不清。
需要注意的是,20.67天是月制度工作时间,是在一个整年度计算出来的平均月工作时间。其实具体到一个月看,并不代表一个月只要工作20.67天,有些月份可能要工作23天,有些月份可能只要工作19天,20.67是一个平均数。
而21.75是月计薪天数,也就是说,是要支付薪水的天数,也是一个平均数,是放在一个整年度里面计算出来的月平均计薪天数,不能理解为一个月只要工作21.75天。
20.67天是用来算工作时间的,21.75天是用来算工资的,二者不能混淆。
法定节假日加班,到手4倍工资!
一直以来,法定节假日300%工资是另外支付300%还是200%都有争议。
根据上述通知,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企业等单位依法安排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另外支付给职工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其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报酬。
企事业等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且经职工本人同意未安排职工休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依法支付工资报酬。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企业等单位按职工本人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事业单位按职工本人全年工资收入除以全年计薪天数(261天)进行折算。职工小时工资收入按职工日工资收入除以8小时进行折算。
也就是说,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应另外支付3倍工资,加上法定节假日本身系带薪假期,所以,如果法定节假日加班,实际到手是4倍工资。